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3-27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盐城工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项目

采购内容:实验室废弃物处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特殊运输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相关要求和管理办法,现急需对盐城工学院实验室产生化学品废弃物,废物名称:实验室废液,废物类别:HW49,八位码:900-047-49,共计10吨,急需进行安全处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为了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购买。我校现存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共计10吨,属于危险废物如管理不善或未及时处置,将对我校校园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存在重大校园隐患。为了消除校园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急需处置该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经过市场调研,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目前盐城周边市场只有该公司能够提供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服务。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综上所述,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区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北侧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盐城工学院现存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共计10吨,以上危险废物如管理不善或未及时处置,将对校园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存在重大校园隐患。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该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必须规范,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节约处置本成,消除校园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急需处置该批危险废弃物。经过市场调研,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目前只有该公司能够提供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HW02-HW49)收集、贮存和移交。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奚新国             盐城工学院化工学院      院长

冒爱荣             盐城工学院化工学院      主任

杨百忍             盐城工学院环境学院      副院长

孙爱东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处长

彭斌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副处长

廖祥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科长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9327日起至201943日止,共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盐城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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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号码:0515-881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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