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90417-010盐城工学院行政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购置项目协议供货采购公告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4-19

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现对行政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购置项目进行协议供货采购,欢迎协议供货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行政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购置

项目编号:ZB-20190417-010

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台式电脑、打印机等(清单和技术参数附后)。

2.交货地点:盐城工学院指定地点。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计算机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4.质量标准: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协议供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通过上述文件、规范和标准的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系盐城市财政局向市场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协议供货商;投标报价优惠率等于或大于向市场公开承诺的优惠率。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中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发放)

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或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下载

五、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 2019   4 29  8:30—9:00之间,将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六楼门厅。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六、评审时间

 2019 4    29 日上午9:00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3000.00 元。

2.投标、履约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后10日内无息退回。

本项目招标(采购)资料费 200.00 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预算的2%)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采购人及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060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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