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作者: 1   审核人: 1   文章来源: 1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10-30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盐城工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处置项目

采购内容: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处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特殊运输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相关要求和管理办法,现急需对盐城工学院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固废(化学品)进行专业安全处置。废物名称:废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共计3吨,急需进行安全处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为了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购买。我校现存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共计3吨,属于危险废物,如管理不善或未及时处置,将对我校校园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存在重大校园隐患。为了消除校园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急需处置该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经过市场调研,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具有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处置资质,且目前苏北地区只有该公司能够提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服务。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综上所述,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安镇孔圩村金银大道2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我校现存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共计3吨,属于危险废物,如管理不善或未及时处置,将对我校校园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存在重大校园隐患。为了消除校园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急需处置该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经过市场调研,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具有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实验室固废(化学品)处置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HW02-HW49)收集、贮存、移交和处置。且目前苏北地区只有该公司能够提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服务。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王资生 盐城工学院副校长

卢新国 盐城工学院财务处处长

陈正群 盐城工学院审计处处长

张中成 盐成工学院招标办公室主任

仇立华 盐城工学院保卫处处长

孙爱东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蔡照胜 盐城工学院化工学院教授

杨百忍 盐城工学院环境学院副院长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科长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91031日起至2019116日止,共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号码:0515-88298981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号码:0515-881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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