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191128-031盐城工学院电子计算机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1   审核人: 1   文章来源: 1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12-02

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现对 电子计算机设备 项目进行协议供货采购,欢迎协议供货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计算机设备

项目编号:ZB-20191128-031

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一体机、笔记本电脑

    2. 项目实施地点:盐城工学院

    3. 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完成所需产品的运输、清点、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验收、交付。

    4. 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系盐城市财政局向市场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协议供货商;投标报价优惠率等于或大于向市场公开承诺的优惠率。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中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发放)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s://zbxx.ycit.edu.cn/上下载。

    五、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912108:30—9:00之间,将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六楼门厅。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六、评审时间

    20191210日上午9:00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

    2.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审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4.招标(采购)资料费 200.00 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采购人及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钟栋青 联系电话:15961999709

    归口部门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682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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