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3.1.1条投标人资格更正为: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签发的《江苏省盐城地区2019年度10(20)KV及以下业扩接入工程-施工入围承包商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原招标公告第6条报名时间更正为:2020年6 月6日08:00时至2020年6月12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正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