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1   审核人: 1   文章来源: 1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06-23


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1713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工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门厅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盐城工学院校园内。

1.2建设规模: 投资约136万元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7月。

1.4招标范围:门厅装饰工程的施工,包含装饰、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1.5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装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1.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文要求配备到位。

  2.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06 2308:00时至2020630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B6F,联系人:谢萍萍,联系号码:1560510119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标包),售后不退,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盐城工学院网(http://zbxx.ycit.edu.cn/)。

七、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校园安全,投标人进入盐城工学院校区时应服从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1)投标人从希望大道校区东门进出;投标人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各投标人项目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校园;项目授权代表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出示本人近14天的出行轨迹(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逗留。

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开标前14天实际行动轨迹、苏康码、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等资料。

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上述管控措施。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工学院

联 系 人:霍宁

话:0515-88298512 13626227758

址:盐城工学院校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

联系人:谢萍萍

话:0515-8989863915605101196

OO年六月二十三日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 © 1996-2016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政编码:224051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E-Mail:zbb@yci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