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8-22

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就“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首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不一致的,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编号:ZB-20180723-046

首次招标共分8个标段,每一标段分别有若干个标的号。经过首次招标,目前剩“标段四”1个标的号(410)、“标段七”5个标的号(707708709710718)。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投标人依据经营意愿和自身优势,仅限选择其中一个标段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果选择多个(大于1)标段进行投标,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一律无效,不予评审,责任自负。

招标人按标段分别开标、评标、确定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同一标段,中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标的号;中标的投标人只能选择该标段一个标的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如为法人,则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招标项目有实质性的逻辑关联;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7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 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5)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声明;

(7)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核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必须具有如下材料: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仅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2)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配偶、父母、子女、媳婿、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在本次招标中限投一个标段(最终限选一个标的号)。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的所有人的中标资格,签订了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

(3)投标人、保证金本票汇票姓名、今后实际经营人、营业执照领取人必须是同一人;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内容、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弄虚作假,或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4)一旦接到“原承租户与师生发生的有关帐目(如消费卡)未结清”的投诉,经查属实,取消其本次及今后的学校生活服务用房公开招标的投标资格,对已中标的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本人经营,否则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6)本校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性质)不得投标;

(7)请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后装入投标文件,原件携带备查。如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即取消投标资格;

(8)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核验。

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1)首次招标所有标段已经中标者;

(2) 首次招标所有标段第一顺位中标而弃权者;

(3)现有承租户合同未到期者,或合同未到期又没有自愿提前终止合同、没有腾退出校内生活服务用房者;

(4)以往在学校生活服务用房经营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生活服务用房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者(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投标的,若有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5)本校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性质)。

三、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 224051  盐城工学院行政楼五楼中庭532开标室。

2、投标起、止时间: 2018912 8:00 -9:30

超过投标时间即拒收,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标人自负;截止时间一律以招标人的卡时为准,任何投标人无权异议,异议无效。

3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先出具身份证、财务处办理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招标资料费发票,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正反打印),副本4份。投标人请走北门,请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9129:30开标。地点为行政楼532开标室。投标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只允许投标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其余人员不得与会;投标人本人不参加开标会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风险和损失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1、投标人为法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4、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的收取时间及安排

学校财务处于2018912日(8:009:20),收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本票或汇票)。招标资料费2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

注:(1)首次参与本项目投标缴纳了资料费,本次愿意继续投标的不需再次交纳,投标时出具证明;(2)首次参与本项目投标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如不要求退回的,本次继续有效,投标时出具证明。

5、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人交纳的招标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回。

  

七、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29869015805106729

归口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060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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