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校内43台电梯维保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盐城工学院校内43台电梯维保项目(ZB-20180914-066)补充公告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二):“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在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中星级不低于3级。(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在修改为:“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中星级不低于3级(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质量标准,一维保期限:“本次维保招标实行清包形式,维保周期为三年。”现修改为:“本次维保招标实行清包形式,维保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招标文件第四章“二评分标准”中,序号一.投标报价分值原为70分现调整为65分。评分标准序号三.业内信誉原为5分现调整为10分;在业内信誉“评审标准”中增加“服务星级为三星的得1分、服务星级为四星的得3分、服务星级为五星的得5分”。
特此公告。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