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10-10

盐城工学院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盐城工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项目内容: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说明

2010年我校全面启用了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推广应用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资平台),至今已实现了我校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然而,对于约占我校资产总量70%以上的公用房的管理,却一直游离在外,未实现精细化管理,还没有形成信息化管理,客观上制约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成效,也无法有效监管全校房屋使用情况,不利于公用房资源有效利用。

随着校园内的公用房的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招生人数的增多、以及学院的分离、合并、不断扩大等,这些都大大加速了校园内公用设施的变化发展、其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各公用房及相关信息,随着这些信息量变得越来越庞大,传统的手工管理数据资料的方式已经很难应对当前高效、便捷的管理需求,所以如何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校园网络实现公用房管理活动,再造公用房管理业务流程,促进制度建设,落实经济责任,对公用房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监管,推进公用房的合理配置、适度维修维护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都是目前我校公用房管理所面临的和亟需解决的难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如上难题,拟引进高校公用房管理系统。本项目建设以国资平台现有的组织架构、底层数据库为基础,形成覆盖全校人、房、物三位一体的公用房管理网络。通过相应的指标配置、考核,建立公用房动态调控机制,打破公用房占有使用“终身制”,提升公用房使用效益。主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①在基础数据管理方面,要建立完整的房产基础数据库,将教学、科研、办公、周转房、学生宿舍、教工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公用房统一纳入平台管理。

②在新技术应用方面,通过大数据、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在摸清学校家底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可实现对二级单位用房的精准考核,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③在业务和流程优化方面,依托该系统有利于理顺高校公用房管理体制,通过工作流技术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了归口管理与院系二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创新。

④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借助该系统可逐步实现“分类管理、定编核算、动态调整、有偿使用”的公用房动态调控机制,破除房产使用终身制,依综合考虑教工、学生、学科、规模等诸多因素建立合理的考评标准。同时,实现人、房、物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同步,真正做到人、房、物一体化。 

⑤对原国资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资产管理。在原国资平台中新增加存放地规范化功能将原存放地规范化,修改原资产入库、资产调拨、资产卡片修改、资产查询等相关功能,使用公用房系统提供的规范化存放地进行管理。

2、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

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由江苏省共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该公司也同时为我校《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财政厅、教育厅配发)长期提供服务。目前市场上能够与我校正在使用的《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达到数据实时对接的只有江苏省共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为了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购买。盐城工学院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与目前在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财政厅、教育厅配发)均为江苏省共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为保证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延续性,降低采购及运维成本,防止实时数据对接、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风险,来源具有唯一性,且具有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原因,只能从江苏省共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共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3号楼2208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盐城工学院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为目前在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财政厅、教育厅配发)的延伸,为保证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延续性,降低采购及运维成本,防止实时数据对接、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风险,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盐城工学院高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应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     

田为龙        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          

          信息化办公室    主任 教授     

          信息学院院长   教授          

唐拥政        信息化办        副教授         

赵永亮        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 教授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81010日起至20181017日止,共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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