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现对 2018年秋学期玻璃器皿打包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8年秋学期玻璃器皿打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FZB-20180727-054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企业不需)
3. 提供多证合一(或有效期内各自独立的证照)证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4. 提供近三年与项目类似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8.具有现场售后技术服务响应能力,并承诺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8小时,中标方对我校所供玻璃器皿在学期实验课程结束后对废弃玻璃器皿承担免费回收的义务,并按环保规定无害处理。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五、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 2018年 8月18日8:30—9:00之间将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630室。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本次采购不接受“送达”之外的其它任何投标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 元。
2. 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本项目招标资料费1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归口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682
技术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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