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7-23

招标公告

盐城工学院就“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校内大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编号:ZB-20180723-046

本次招标共分8个标段,这8个标段分别有若干个标的号。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投标人依据经营意愿和自身优势,仅限选择其中一个标段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果选择多个(大于1)标段进行投标,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一律无效,不予评审,责任自负。

招标人按标段分别开标、评标、确定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同一标段,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标的;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该标段一个标的。

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如有中标人自愿放弃或因其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等情况,可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选择空出标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如为法人,则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招标项目有实质性的逻辑关联;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带在身边备查;

(5)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近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 

7)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预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必须具有如下材料: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需提供健康证。

(2)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配偶、父母、子女、媳婿、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在本次招标中限投一个标段(最终限选一个标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定义的所有人的中标资格,签订了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

(3)对合同未到期又没有提前终止合同、没有腾退出校内生活服务用房的承租户,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轮招标不接受下列潜在投标人投标:以往在学校生活服务用房经营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生活服务用房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的;或者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投标的,若有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5)投标人、保证金本票汇票姓名、今后实际经营人、营业执照领取人必须是同一人;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内容、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弄虚作假,或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6)一旦接到“原承租户与师生发生的有关帐目(如消费卡)未结清”的投诉,经查属实,取消其本次及今后的学校生活服务用房公开招标的投标资格,对已中标的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本人经营,否则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8)本校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性质)不得投标。

(9)请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如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即取消投标资格。

10)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预审。

三、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 224051  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土木工程馆一楼、西侧报告厅。

2、各标段的投标起、止时间

1)标段12为:2018812 8:00 -9:00

2)标段345为:2018813 8:00 -9:00

3)标段67为:2018814 8:00 -9:00

4)标段8为:2018815 8:00 -9:00

超过投标时间即拒收,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标人自负;截止时间一律以招标人的卡时为准,任何投标人无权异议,异议无效。

3、特别注意投标人务须注意自己拟投标段的投标时间,未在上述规定的某一天投标,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因投标人的投标日期错位,即使招标人误收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该投标也无效,责任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先出具财务处办理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正反打印),副本4份。投标人请走北门,请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各标段分别于2018812日、13日、14日、15日当天的 9:00开标。地点为土木工程馆一楼、西侧报告厅。投标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只允许投标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其余人员不得与会;投标人本人不参加开标会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风险和损失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1、投标人为法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4、投标保证金、工本费的收取时间及安排

根据本招标文件关于资格预审的要求,也为了防止投标当日人多拥堵影响投标,学校财务处于2018810日—811日(8:0017:40),预审、收取所有标段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本票或汇票)。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2018811日后,不再办理任何投标人的保证金和工本费手续。

5、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29869015805106729

归口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060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897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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