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盐城工学院就“校内自动售货机摊位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校内自动售货机摊位出租
项目编号:ZB-20180725-047
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分为13个标的号。
投标人按标段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标段分别开标、评标、确定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多于3人的中标人。
标的分轮选择:
(一)第一轮,先由第一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第二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第三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
(二)第二轮,先由第一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第二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第三中标人选择不多于2个的标的号;
(三)第三轮,先由第一中标人选择标的号,第一中标人放弃由第二中标人选择,第二中标人放弃由第三中标人选择。
(四)一个中标人选中标的号的总数不得超过5个。
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如有中标人自愿放弃或因其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可由其他两位中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空出的标的号,一个中标人选中标的号的总数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有实质性的逻辑关联;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五)为学校提供过同类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六)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近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进行资格预审;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 224051 ) 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土木工程馆一楼、西侧报告厅。
2、投标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8:00 -9:00。
超过投标时间即拒收,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标人自负;截止时间一律以招标人的卡时为准,任何投标人无权异议,异议无效。
3、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先出具到本校财务处办理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正反打印),副本4份。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15日9:00开标。地点为土木工程馆一楼、西侧报告厅。投标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只允许投标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其余人员不得与会;投标人本人不参加开标会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任何风险和损失责任自负。开标结束后即予评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1、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3、投标保证金、工本费的收取时间及安排
根据本招标文件关于资格预审的要求,也为了防止投标当日因人多拥挤影响投标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学校财务处于2018年8月10日—8月11日(8:00—17:40),预审、收取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本票或汇票)。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2018年8月11日后,不再办理任何投标人的保证金和工本费手续。
5、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298690(15805106729)
归口部门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060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897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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