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现对 集体大伙食堂低值易耗品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集体大伙食堂低值易耗品
二、项目编号:FZB-20180703-049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盖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4.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五、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22日8:30—9:00之间将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630室。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本次采购不接受“送达”之外的其它任何投标方式)。
六、评标时间
2018年8月22日9:00。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2.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3.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8月21日(8:30—11:30),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8月21日之后不再受理保证金核验手续,逾期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2018年8月21日后,不再办理任何投标人的保证金和工本费手续。
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345157979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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