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学生公寓木质家具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5-25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需对学生公寓木质家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木质家具;

项目编号:FZB-20180515-022

二、项目内容:

木质方凳:981张;

自修橱:1962张(木质方凳和自修橱图纸附后)。

具体采购数量以合同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万人民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和检验且拥有实体经营店面,经营状况良好。

2、招标前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3、所投标的产品主材需为知名品牌,并提供投标人在近二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验证)。

4、投标人必须于201861日上午9:3010:00之间在盐城工学院后勤管理处(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526室)集中签到,由技术联系人统一安排到现场进行技术确认,填写技术确认函签字盖章后方可投标,否则视为废标。联系人:杨老师:13401775080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按合同价的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类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即被视为无条件接受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件。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人请于2018612800-910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630室。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2、样品送达时间为:2018612800-9:10分前。

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到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风雨操场(出示投标保证金证明),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如中标,报价送样作为验收时样品;如不中标,采购人以中标价格购买合格的投标样品,不合格的样品由投标人运回,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任何不利于投标人的各类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8000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形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工学院,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到财务处办理盐城工学院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凭据,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程序结束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需在合同签定前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中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部分)到我校指定账户,在中标人全部货物安装到位后,我校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任意部分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如不符合我校要求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拒收货物,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方责任的权利。

七、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1、技术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01775080

2、招标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897

询价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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