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需对学生公寓家具维修、加固及改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家具维修、加固及改制
二、项目编号: FZB-20180528-026
三、项目内容:
1、学生宿舍储藏柜:因每个房间新增加一名学生,因此计划在现有房间储藏柜的基础上,多隔一个储物柜,将原门板分割,增加免漆隔板,增加部分铰链及扣件。共981个房间。
2、原有组合床拆装加固981套(部分组团组合床连体)。
3、组合公寓床切割及加侧板共850组。
4、贴脚板更换981套*3组。
5、加侧板及贴脚板使用学校组合公寓床拆除的部分板材,报价测算需剔除这部分成本现场取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具有本项目实施的相关经营范围,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和检验,拥有实体生产场地,经营状况良好。
2、本次采购前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
3、提供投标人在近二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附盖章的合同复印件验证)。
4、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8:30—9:30之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盐城工学院后勤管理处(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526室)集中签到,由技术联系人统一安排到现场进行技术确认,填写现场勘查确认函签字盖章后方可投标,否则视为废标。联系人:杨老师:13401775080。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按合同价的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类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定处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即被视为无条件接受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
五、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或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3日8:30-9:00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630室。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元 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形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工学院,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到财务处办理盐城工学院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凭据,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需在合同签定前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中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部分)到我校指定账户,在中标人项目实施完成后,我校将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不符合我校要求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拒收货物,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方责任的权利。
八、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1、技术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01775080
2、招标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电话: 0515-88168897
询价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