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需对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进口)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您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B-20170822-103
二、项目名称: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和检验且拥有实体经营店面,经营状况良好。
2. 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招标前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或所投产品的总部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类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定处理。
四、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9日8:3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630室。(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六、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848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682
招标办电话: 仓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仟元人民币。
2、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 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交工作人员,招标结束后依据我校退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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