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发动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11-23

盐城工学院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发动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工学院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发动机)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ZB-20161013-032-1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发动机)设备项目

   招标控制价:45.51万元

本次招标一共1项目,是: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发动机)设备项目。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营范围包含所投项目在内。

3. 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 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在身边备查。

5. 业绩:提供2014年以来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所投标高校类似项目销售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6 1213900时。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 224051。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32开标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5份。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16 1213900开标。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32开标室。受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

2、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  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并送标书时将银行汇款凭证与标书同时交工作人员核实,评标结束后将银行汇款凭证交工作人员(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换取我校财务处收据,依据退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88298682

技术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8921848825

招标办联系人:仓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68897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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