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可开启式管式炉等一批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工学院可开启式管式炉等一批仪器设备项目进行打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是:可开启式管式炉等一批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ZB-20161013-034
项目控制价:25.64万元。
本次招标一共1个项目,是:可开启式管式炉等一批仪器设备项目。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营范围包含所投项目在内。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5. 业绩:提供2015年以来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所投标高校类似项目销售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6 年11月23日9:00时。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编 224051。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32开标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5份。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16 年11月23日9:00时开标。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32开标室。受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仟元人民币。
2、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并将银行汇款凭证交工作人员(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换取我校财务处收据,送标书时将收据与标书同时交工作人员,待评标结束后依据退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采购部门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15-88298682
使用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14674978
招标办联系人:仓老师 电话:0515-88168897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