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新能源车辆成套专用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需对新能源车辆成套专用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您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B-20161013-119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车辆成套专用设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4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和检验且拥有实体经营店面,经营状况良好。
2、招标前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3、具有现场售后技术服务响应能力,并承诺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正式员工。
5、中标方向招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类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定处理。
五、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方式:自行到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网站(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11:3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326室。(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七、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郑尧刚 联系电话:18921848825;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琦 联系电话: 88298682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仟元人民币。
2、各投标人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汇至盐城工学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市人民路分理处 账号:32001735236051464680),并将银行汇款凭证交工作人员(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换取我校财务处收据,送标书时将收据与标书同时交工作人员,待评标结束后依据退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