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就校内用车服务市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ZB-20190103-002
项目名称:盐城工学院校内用车服务市场招标。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标段1.盐城工学院校内大客车服务市场;
标段2.盐城工学院校内小车(轿车和商务车)服务市场。
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对二个标段兼投。如果兼投,则必须按照不同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二个标段分别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备相关项目的服务能力和现场技术服务响应能力并承诺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
6.提供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执照(或各自独立的单一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基于项目特点的其它条件
1.同意按照盐城工学院校内服务用车结算标准(校内大客车服务用车结算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校内小车服务用车结算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为学校用车部门和师生提供用车服务,并接受盐城工学院监督管理。
2.遵守《盐城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盐城工学院业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并接受盐城工学院监督管理。
3.盐城工学院校内小车(轿车和商务车)服务市场投标人,同意按照盐城工学院校内服务用车(小车)总结算费用的5%向盐城工学院交纳市场占用费,并根据盐城工学院的要求及时交纳。
4.同意按照《盐城工学院校内服务用车(小车)运输服务公司末位淘汰办法》,服从管理,接受考核和末位淘汰。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自动关注原网发布的信息补充公告。
四、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zbxx.ycit.cn/Index.html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2019年2月18日8:30 -9:00;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 224051 )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楼532投标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正反打印),副本4份。投标人请走学校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2月18日9:00开标。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行政办公楼5楼532中庭会议室。投标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结束即予评审。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3.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以及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未中标的在评审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回。
4.招标资料费
招标(采购)资料费5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提请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15-88168277 13705101038
归口部门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15-88168277 13705101038
招标办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 0515-88168897
ZB-20190103-002盐城工学院校内用车服务市场公开招标文件下载
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