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一)基本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提供盖章的多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照复印件,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4.提供与项目类似的经营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于2019年6月 24 日14:00—15:00之间到我校能源管理科集中签到,由技术联系人统一安排到现场进行踏勘并领取文本图纸,投标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将本工程可预见的或不可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现场测量工程量,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现场踏勘确认函经学校能源管理科签字盖章后方可投标,否则视为废标。现场踏勘确认函须装订进投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自行跟踪网上项目补充公告。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或盐城工学院校园网https://zbxx.ycit.edu.cn/上下载。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起、止时间:2019年7月 2日上午8:30—9: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行政楼六楼门厅。投标人请走北门,按门禁要求换证进出。
3.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 2日上午9:00。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收款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帐号:16050000000093582,联系电话:15051343168。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5.招标(采购)资料费3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支付宝或微信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采购人及其它情况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能源管理科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5-88160709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朱青 电话:0515-88351869、1596208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