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17】1325号文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工学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工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一期)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工程,含设备的采购(甲供设备除外)、供应(含售前服务)、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学校内原有系统及品牌的衔接,保证与原有系统及品牌应做到无缝对接,如因投标人投标时未充分考虑无缝对接,不能完成与学校内原有系统及品牌做到无缝对接,由此带来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其中监控系统投标时需提供学校现有厂家针对新旧系统无缝连接证明材料;计算网络系统,无条件配合学校网络管理部门管理设置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配合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向总承包单位缴纳配合费。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11.9 万元。
2.3招标控制价:104万元
2.4项目地点: 盐城工学院校园内
2.5工 期: 60 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7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3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单位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建行解放路支行,账号:32001735036052503594。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人同意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 年8月20日至 2019 年8月26日
6.2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公告期间自行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工学院http://zbxx.ycit.cn/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工学院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工学院校园内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联 系 人:霍宁 联 系 人:谢萍萍
电 话:0515-88298512 电 话: 15605101196
2019年8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