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工学院采购计划,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工学院委托,就其所需的盐城工学院博学楼C区屋面防水维修等工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工程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工学院博学楼C区屋面防水维修等工程维修
项目编号:ZB2022-10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工学院校区内。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规模为:
一标段:博学楼C区屋面防水维修,约68.61万元;
二标段:机械馆全部屋面防水维修,约64.97万元;
三标段:毕业班学生宿舍出新,约59.10万元;
四标段:南校区图书馆7、8楼天桥更换钢板,约29.55万元;
五标段:南校区2号学生公寓屋面更换陶瓷瓦,约22.42万元。
上述各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按工程量清单、技术参数、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进行调整的权利。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3、工期要求:一、二、四、五标段自建设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35日历天内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三标段自建设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20日历天内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其中南、北校区有面积约12000平米需7天完成),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预算资金且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10.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0.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0.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0.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五、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和“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bxx.ycit.edu.cn/”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7日18:00时前(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格式后附)、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逾期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3805100396;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明,联系电话:1377008336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仅需交一个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或网汇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开户账号:16050000000475685,财务咨询电话: 0515-89803566)。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合同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室退还。
十一、其他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须知》。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盐城工学院后勤保障集团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