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工学院就2022-2023学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盐城工学院2022-2023学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
项目编号:ZB2022-003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9个标段,各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1: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主粮类(国家一级大米);
标段2: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主粮类(国家一级小米);
标段3: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主粮类(面粉);
标段4: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食用油;
标段5: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豆制品;
标段6: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猪肉产品;
标段7: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鸡蛋产品;
标段8: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冻禽产品;
标段9:盐城工学院食堂采购调理食品。
各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同一投标人根据供货能力及资格要求可以同时选择上述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可兼中。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标段分别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各标段需满足下列要求: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各自独立的单一证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标段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体如下:
(1)标段1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2)标段2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3)标段3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4)标段4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5)标段5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6)标段6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且经营项目及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7)标段7:无;
(8)标段8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且经营项目及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9)标段9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厂家授权书,且经营项目及食品类别必须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要产品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所投标段类似货物的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18:00时前
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工学院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8月20日8:30—9:00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时,逾期将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4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4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工学院
地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385118195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5楼
联 系 人:滕玉宝、丁明
联系电话:18082164456、13770083366
八、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出示行程码、苏康码等,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后果自负。